【信息时间:2023-01-29 阅读次数: 】
原项目名称:肥西运河产业孵化器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3AEEBZ00009
原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6日 00:00
肥西运河产业孵化器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答疑
项目编号:2023AEEBZ00009
一、投标人疑问: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修改为:
2.7项目总投资:约53578.34万元。
2、
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中“3.2 投标人业绩要求:”修改为: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7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3亿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服务内容须包含下列工作中任意 2 项或2项以上:(1)造价咨询(或造价控制管理);(2)工程监理;(3)项目管理;(4)第三方检测。】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公告”中“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修改为:
投标人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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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要求;
2、
业绩为投标人独立承担的业绩或投标人作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业绩;
3、
正在履约未完工项目和已完成的项目业绩均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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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无法提供前述材料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应有业主(或合同甲方)盖章。
2.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签订时间、投资规模、服务内容、签章等关键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修改为: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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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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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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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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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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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时间),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意一方)须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3亿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服务内容须包含下列工作中至少2项:(1)造价咨询(或造价控制管理);(2)工程监理;(3)项目管理;(4)第三方检测】。每个得3分,满分3分。
2、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时间),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意一方)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3亿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业绩(或含有造价咨询服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每个得3分,满分3分。
3、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时间),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意一方)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3亿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或含工程监理服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每个得3分,满分6分。
注:
(1)
正在履约未完工项目和已完成的项目业绩均予以认可;
(2)经评标委员会认可通过投标人资格条件3.2条的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3)同一业绩仅计分一次,若为联合体投标,所有业绩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中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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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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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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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时间),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3亿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服务内容须包含下列工作中任意 2 项或2项以上:(1)造价咨询(或造价控制管理);(2)工程监理;(3)项目管理;(4)第三方检测】,每个业绩得 1.5分,满分 3分。
注:
(1)正在履约未完工项目和已完成的项目业绩均予以认可;
(2)经评标委员会认可通过投标人资格条件3.2条的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投标人业绩可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
(3)同一业绩仅计分一次。
(4)项目负责人须在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5)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中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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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公司承担的 “项目管理及监理一体化”项目,服务内容包含: (1)造价咨询 (或造价控制管理): (2) 工程监理: (3) 项目管理: (4)第三方检测,上述工作中任 2 项或 2项以上,请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 (服务内容须包含下列工作中至少 2 项: (1) 造价咨询(或造价控制管理)、(2) 工程监理、 (3) 项目管理、(4) 第三方检测)”?
答: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关键评审因素的,予以认可。
6、
提问:一、招标文件中(P2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备注:1、本项目业绩需为已完成业绩,并提供已完成证明材料。
疑问:目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处于起步阶段,项目较少。且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周期均较长,近年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完工项目更是少之又少。该资格审查条件备注中是否可更改为:注:1、正在履约未完工项目和已完成的项目业绩均予以认可;正在履约未完工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二、招标文件中(P54)投标人业绩,注:2、本项目业绩需为已完成业绩,并提供已完成证明材料。(P55)项目负责人业绩,注:2、本项目业绩需为已完成业绩,并提供已完成证明材料。疑问:目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处于起步阶段,项目较少。且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周期均较长,近年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完工项目更是少之又少。投标人业绩以及项目负责人业绩备注中是否可更改为:注:2、正在履约未完工项目和已完成的项目业绩均予以认可;正在履约未完工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答:本项目业绩为已完成或正在履约均可。
7、招标文件P21页资格审查业绩最低要求、P51页投标人业绩要求及P55页项目负责人业绩中的: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须反映签订时间、投资规模、服务内容、签章、合同名称(合同名称可为“XXX 全过程工程咨询”或“XXX 咨询”)等关键评审因素。问:我公司提供业绩项目名称为“XXX项目管理及监理一体化”,请问是否符合要求?(2)其他:中标结果公示网站查询截图及查询网址。问:因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已完成业绩,近年各地公共资源招标信息网站陆续更换,旧网站已无法打开,此处提供住建部四库一平台或者安徽省住建厅项目的报建信息截图是否符合要求?
答:(1)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关键评审因素的,予以认可。(2)符合,但截图需要体现关键评审因素。
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招标人:肥西运河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经开区锦绣大道316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2571048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王羽
电话:0551-68825056
2023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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