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10-09 阅读次数: 】
项目编号:2025AEEGZ50010
一、我单位有一公路绿化施工总承包项目,造价和验收时间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交工验收报告”(参建四方盖章齐全),请问该业绩作为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是否认可加分?
回复:认可。
二、请问正常园林绿化施工项目,是否可以作为园林绿化施工总包业绩?
回复:可以。
三、请问绿化施工单位提供的奖项,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金奖、广玉兰杯、徽园杯等是否认可?
回复:提供的奖项、荣誉需为园林(或绿化或景观)类项目获得且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四、肥西县潭冲河以南片区基础设施及产业提升项目环境整治提升工程EPC项目招标文件允许接受联合体,我公司为施工方作为牵头方,其人员、业绩、荣誉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请问是否符合条件?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需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即牵头人)提供,设计人员可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详见招标文件第4页和第5页3.1.8中的要求;
2、业绩:需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即牵头人)提供;
3、荣誉: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五、招标文件中: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 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0万元的绿化(或园林或景观)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P65-P66页):自2020年1 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承担施工任务方)须提供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0万元绿化(或园林或景观)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 EPC)业绩。
请问:
(1)我单位承建的 ***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施工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0万元。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2)我单位承建的 ***公园建设工程施工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0万元。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我单位承建的 ***室外总体及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和***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市政景观绿化工程)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0万元。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请给与明确。谢谢!
关于本项目资格审查业绩和详细评审业绩要求回复如下:
(1)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提供的业绩可以为绿化(或园林或景观)施工(或EPC)业绩,也可以为市政道路(或房建附属)工程包含绿化施工内容的业绩,但提供的业绩材料需能体现绿化(或园林或景观)施工部分造价不低于900万元。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可提供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予以说明,证明材料需加盖合同甲方(或建设单位)公章。
六、我单位在审阅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见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 而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里附有施工负责人承诺,请问需要提 供吗?请明确!
回复:本项目无施工负责人要求,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施工负责人承诺无需提供。
七、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里第十一项企业类型证明材料中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请问联合体成员方设计单位需要提供吗?
回复:本项目无中小企业相关要求,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十一项企业类型证明材料中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需提供。
八、本项目能否提供需提升设计区域地块 CAD 电子版地形图及 初步设计文件内,设计图纸电子版 CAD 文件,以便投标文件设计部分制图用。
回复:暂无相关图纸,投标时请投标人自行设计,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深化设计。
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不变,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肥西工投战新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新型家园A9商业楼
邮 编: 2312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51-68835020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佛光路与紫石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邮 编:231200
联系人:武华玲
电 话:0551-68825056
2025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