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6-04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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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潭南片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项目-BC区道路配套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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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6PHBJ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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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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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交易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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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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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项目位于肥西县上派镇站前路与青龙路交口,总面积约1.5万平方米(以实测为准),总投资约290万元。招标范围上述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委托人要求进行现场调查、对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纸审查、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工作界面的划分、建设全过程监理以及竞价文件约定的工作内容,并完成设计变更协调、设计变更合理性审核、设计变更费用审核、经济签证的审核和结算的初审,对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进行有效控制,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合同管理、档案、信息管理、竣工、培训管理、移交管理、创优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完成委托人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直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移交、审计(含质保期、养护期内项目监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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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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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招标内容竣工验收移交及质保期满为止,计划建设周期约6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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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需求 |
一、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工程、道路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景观、电气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配套工程等全部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和缺陷责任期间的监理,以及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监理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委托方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过程的技术服务、施工图纸复核、清单审核、洽谈以及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竣工验收移交、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工期控制等全过程服务,负责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包括进驻材料厂家监料),直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移交、审计(含缺陷责任期、养护期内项目监理)等。 二、其他要求: (一)监理人员要求:现场常驻人员配置应有总监、监理员、安全员。 (二)主要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工程、道路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景观、电气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配套工程等全部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和缺陷责任期间的监理,以及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服务阶段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实施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期阶段的管理及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负责审查、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各类专项施工方案等工作; 2.负责监管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的管理、及相应资料收集等工作; 3.负责协助办理项目建设所需要的相关手续报批工作; 4.负责组织施工合同签订以及廉政协议、安全工作责任状签订工作; 5.负责申报办理合同备案;协助办理项目用水、用电等相关配套手续; 6.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 7.负责工程形象进度报表填制,提出详细的项目资金需求计划,审核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申签、上报、支付工作; 8.负责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计量、设计变更等工作; 9.负责组织工程所涉及的各类专项验收、竣工验收与移交工作; 10.负责工程决算初审,并配合审计单位进行决算上报及催办决算审计批复工作; 11.负责编制各类会议纪要、报表、建立各类工程台账,负责项目档案资料的日常建立与管理工作; 12.协助做好项目的移交工作,负责协助管理缺陷责任期的维修服务; 13.负责项目各类检查、指导、参观的接待、讲解和资料准备工作,做好项目宣传工作; 14.负责项目全方位管理方案编制工作; 15.按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范做好“三控、两管、一协调”工作; 16.负责办理委托方交代的其他工作。 (三)项目监理服务具体内容: 1.根据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为委托方提供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规定的工作内容); 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内容及要求为委托方提供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实施监理工作前,编写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确定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能分工; 2.2协助委托方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起草会议纪要; 2.3定期主持召开监理例会、专项会议; 2.4组织项目监理人员熟悉图纸,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提出监理意见; 2.5审查承包人项目现场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 2.6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总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 2.7审查承包人开工申请报告,审查承包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令; 2.8审核和确认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检测单位的资质及分包项目; 2.9审查承包人测量放线成果并检查对成果的保护措施;做好施工过程中测量复核、交验工作; 2.10督促承包人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监理审核签认; 2.11审核承包人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施工工艺,组织专题论证,提出监理意见; 2.12检查承包人拟进场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审查质量证明资料,需要时采用见证取样方式进行监控; 2.13监督承包人按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施工,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施工中的重点部位、关键部位安排人员旁站; 2.14从安全、质量、工期、造价等方面审查设计变更,并提出监理建议; 2.15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检查验收; 2.16对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或已发生)质量事故时,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下达工程暂停令应当事先向委托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书面报告时,立即向委托方口头汇报并在 24小时内作出书面报告; 2.17对需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责令承包人报送质量事故报告,组织工程质量事故分析。督促承包人按设计认可的处理方案进行整改,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跟踪检查和验收,及时记录归档资料; 2.18协助委托方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对策; 2.19审核承包人的投标报价,设计变更、调整预算; 2.20审核已完合格工程的工作量,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 2.21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工程结算; 2.22审查工程总进度计划及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2.23根据施工合同条款、施工图及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对策,报委托人; 2.24分阶段检查进度控制情况,书面向委托方和承包人提出进度偏差的分析报告及调整意见。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要求承包人提出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2.25建立合同台账,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协调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 2.26审查承包人人员、设备的安全资格和安全专项方案,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督促责任方整改; 2.27协调施工中相关方工作; 2.28编报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总结和专题报告。重点报告施工安全管理,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执行情况,提出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建议; 2.29审查竣工资料,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30参加委托方组织的竣工验收,提交相关的监理资料,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2.31负责办理委托方交代的其他工作。 3.施工现场管理 : 3.1完成工程实质性开工前的相关手续及所有准备工作; 3.2负责办理工程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接受委托方及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相关部门对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指导工作; 3.3负责协调邻近工程交叉施工管理; 3.4配合施工单位办理临设用地相关手续,配合管理渣土外运,施工用水、电的接引点和负荷,审核施工道口、排水接口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配合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零星建筑、建筑垃圾、建筑基础、道路、树桩、农作物、池塘、水井、场地内的管网的保护或改迁等因素; 3.5负责建立合理的施工现场参与各方(委托方,设计、检测、咨询、施工、供货等单位)组织架构,明确各方职责权限范围,对组织架构和权限设置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3.6根据委托方核准后的各方权限职责体系,建立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报审及审批制度以及完整的现场管理流程和制度; 3.7建立完善的、全方位的、针对各组织和个人的沟通管理体系,健全沟通制度,确保工程现场的和谐; 3.8负责组织专项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协调专项施工队伍与总包的配合; 3.9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托方汇报; 3.10根据《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意见》规定:工程监理人应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监理日志内容,督促工程总承包人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对工程总承包人未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未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工资性工程款拨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的,工程监理人应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机构。 工程监理人未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记入监理日志和未按时核定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的,由工程所在地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记入市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全市建筑市场重点监管对象。 4.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环保、文明施工、创优目标控制管理: 4.1建立质量、进度及安全管理的目标和管理体系,并制定各控制目标的实施细则; 4.2负责组织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建立其相应的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控制目标和控制体系; 4.3负责审批各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的保证体系,并进行监督管理; 4.4全过程监控各目标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及时查处和纠正偏离控制目标的现象,杜绝出现影响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目标控制的重大问题和责任事故; 4.5定期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管理的报告,分析与项目目标的偏差情 况及其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解决措施; 4.6建立投资管理目标和管理体系,制定投资各项措施,定期提交全项目投资过程监控报告,分析与投资目标偏差情况及其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解决措施; 4.7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并进行督促落实; 4.8负责制定各施工单位之间的交叉、协调计划,并组织实施,避免出现返工、窝工现象; 4.9对施工和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工程建设中各环节的验收; 4.10实现项目前期设定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创优总目标; 4.11负责编报财务决算工作。 5.风险管理建立风险管理体系,明确各层次管理人员的风险管理责任,提出并监督可行性措施落实到位,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对项目的影响。 6.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 6.1工程完成施工后,组织系统调试、进行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 6.2责组织参建单位完成竣工决算工作,协助或代表委托方向审计部门申报,协调处理审计中的问题,及时向委托方报告,保证决算价控制在合同价内; 6.3负责对竣工图以及竣工资料的审核、验收工作,负责向委托方移交完整和准确的项目档案; 6.4建立经济分析体系,提交工程项目监理的后评估报告和总结报告。 7.移交与保修阶段: 7.1负责初验后质量问题的整改复检,确保质量问题在交接前全部解决;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督促各参建单位提交完整的移交资料; 7.2编制移交、验收和维修报验流程,成立专门的小组,负责管理各施工单位的维修队伍,检查维修人员、材料、设备和方案的落实情况,确保质量问题维修一次成功; 7.3安排专人负责保修阶段的维修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因质量问题而进行的上访,出现特殊问题需拿出解决方案,并及时报告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人员; 8.政府部门的协调管理明确本工程实施应办理的各项报审、报批手续,根据手续办理流程制定工作计划并负责代表委托方与政府主管部门协调办理各项报审、报批手续,确保本工程按既定工作总体计划顺利实施。负责办理报审、报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8.1负责施工图审查手续; 8.2负责办理勘察报告的审查手续; 8.3负责办理消防、交通、园林、环保、供电、供水、排水、卫生、绿建、节能、防雷等审批手续(如需要); 8.4负责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8.5负责办理工程建设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的申报、办理及各项费用的缴纳手续; 8.6配合办理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等手续; 8.7负责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包括消防、规划、节能、环保等所有专项验收; 8.8负责办理竣工档案向委托方、项目单位及档案馆移交手续,并办理项目备案工作; 8.9负责办理供水、室外排污、周边道路、供配电系统、三网、园林绿化、道口开设等的室外施工审批手续(如需要); 8.10负责向审计局申报项目竣工审计工作,按计划协调并获得审计批复报告; 8.11负责办理委托方交代的其他工作。 9.工程设计管理工作: 9.1根据委托方的需求、现有设计成果、规划和建设报批情况等,协助委托方收集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9.2制定项目设计管理体系,负责协调水、电、气、三网等专项设计单位,确保各家设计依据统一、可行,保证按图施工后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根据目前的设计进度对设计成果进行复核并根据现场和工程情况给予审查并出具指导和修改性意见;负责督促设计单位办理施工图的各项专业审图手续,并协调外部审图工作,及时向委托方汇报; 9.3监督管理工程相关的所有设计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履行其合同义务,确保设计的质量、进度,保证在施工阶段不出现设计变更; 9.4根据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和设计合同,组织各设计单位编制各自的设计进度计划。审核设计进度计划,对设计进度进行跟踪监控,并向委托方递交进度报告; 9.5在设计的中间阶段,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实地检查所有设计的进展情况; 9.6负责审查设计成果文件,并从委托方、使用人、管理人角度提供其技术可行性、合理性、经济性的审查意见和改进建议。按委托方要求组织并参与设备、材料的选型及品牌推荐工作,审核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及设备管道安装及施工的可行性。就建筑结构体系的确定,对材料、系统、设备、仪器仪表的选择和建设场地的使用等方面向委托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9.7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对各阶段的设计成果进行评审,检查设计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及设计合同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向委托方提交相应的评审报告; 9.8做好设计各阶段的投资控制,协助委托方优化设计方案,提高价值功能,督促设计单位做好限 额设计,负责审核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提供合理、科学的审核意见,并向委托方提交各设计阶段投资变化的分析报告; 9.9负责本工程所有设计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定期组织协调会,及时解决各设计单位的问题 ; 9.10负责对工程勘察工作进行监督,并组织审查勘察成果,履行勘察报监手续; 9.11监督设计单位完成所有工程设计工作,确保设计深度满足招标要求,且符合所有行业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及委托方的需求;负责设计管理工作,确保各专业设计无冲突,并满足委托方的要求及需求; 9.12负责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9.13控制并管理设计变更,组织审核各类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经济性,严格执行委托方及政府设计变更项目管理办法; 9.14负责竣工图审查工作; 9.15对设计费、工程款、检测费等费用的支付审核并签署意见; 9.16负责工程资料档案管理,负责图纸接收和发放工作,确保图纸和变更通知的及时发放。 10.工程采购: 10.1负责对本工程主要材料、设备按照设计的技术要求及参数进行市场调研,并完成品牌推荐及重要材料、设备潜在供应商的考察,编制调研报告,提出对招标供货商的要求;提出各类材料设备的技术要求、设计参数,推荐的品牌须在同一档次; 10.2负责接收和保管招标代理机构移交的招标过程中各类文件和资料; 10.3应负责审查验收进场的大宗材料及应由委托方确认的材料设备; 10.4组织约谈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并根据需要对成交单位和业绩进行考察。 11.工程合同: 11.1负责编制项目管理组织计划; 11.2合同签订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起草合同文本或审查成交人提供的合同文本;组织或必要时参与合同谈判,向委托方提供谈判原则和策略;根据谈判内容修改合同文本,报送委托方审查;根据委托方审查意见修改合同文本并与成交人进一步沟通协商,确定最终合同文本;协助委托方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11.3合同履行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各类合同履约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分析履约过程中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及时提醒委托方按照合同履约,预防对方提出索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并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接到对方的索赔报告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对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合同纠纷及时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并在委托方授权范围内协调处理,授权范围以外的重大合同纠纷应及时向委托方报告; 11.4妥善保存所有合同及与合同有关的一切资料,建立合同台账,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将与项目有关的 所有合同及有关资料移交给委托方。 12工程信息与档案: 12.1建立信息分解和编码体系,及时、准确地获取所需的信息; 12.2负责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图纸、资料以及工程进展信息进行管理; 12.3负责设计、咨询、检测、施工等单位存档文件管理的监督管理,满足委托方及有关部门随时对项目相关文件的阅读和检查的需要; 12.4负责工程设计、开工直至竣工全过程的有关审批文件和技术资料进行整理、汇编、归档,并移交给使用单位和有关部门,归档资料应能够满足审计要求; 12.5须聘请专业、专职的档案管理人员按委托方要求负责相关档案及文档管理,建立手册,并服从委托方工作安排。对于文档的提交和使用应获得委托方确认;项目归档文档应进行分类归档,归档 文档应当同时提交委托方; 12.6建立有关会议制度,整理或督促有关单位整理会议记录; 12.7应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2)各专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专业工程开工前提供); (3)工地例会及其它专题会议纪要(会后2日内提供); (4)监理通知及回复(立即发送); (5)监理工作联系单(立即发送); (6)工程停工令; (7)工程款支付证书 ; (8)监理日报(每日下午6点前上传电子版); (9)监理月报(次月3日前); (10)监理周报(每周一); (11)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工程工作总结(预验收合格后3日内); (12)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进场当天或复试报告发出当天); (13)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资料(评定后一周内); (14)工程变更审核资料(及时提交); (15)监理指令性文件; (16)旁站记录; (17)监理日志; (18)监理总结; (19)监理质量评估报告以及各种签证资料等档案资料。 12.8 监理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的法律、法规,符合《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以及委托人竣工文件相关制度的要求。保证监理文件的收集、整理、编制及归档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建立健全项目档案责任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工程档案第一责任人,并明确工程档案的具体分管负责人,配备专职档案员开展具体档案工作。 保证监理文件材料收集、立卷、归档的及时、准确、完整,做到监理文件资料记录字迹清晰、内容详细、计算准确;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整理、 组卷后的档案资料统一、规范,符合档案管理规范要求。 (四)对供应商的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保证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的监理管理体系。 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监理机构须进驻现场。在本工程合同服务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及代表须全力服务于本项目,否则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3.在建设过程中,成交人必须按投标时承诺配备的人员及时到位,配备专业人员,未经委托方同意,成交人不得擅自更换或者减少上述人员。根据项目建设情况,保证人员每天到场数量,委托方有权根据人员到位情况,要求其增加专业人员,成交人必须服从,否则,视同成交人违约,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履行。 4.工程延期:本工程实际工期超出合同工期的不予支付监理的延期费用,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取。 5.供应商应认真对现场进行踏勘,对建设场地的地理位置、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查勘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报价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因素。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实施项目监理服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服务费用的要求。 6.考勤要求: 6.1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驻场管理制度,每月到岗不得少于22天; 6.2经考勤,每缺勤一天,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按500元/天,其他人员按200元/天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成交单位人员退场、直至要求成交单位企业清场; 7.人员进场考核要求: 7.1须满足本招标约定资格要求; 7.2成交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5日内完成人员选配工作,并将名单(姓名、岗位、资格、业绩、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社保证明)上报至委托方; 8.过程考核要求: 在监理服务期间,经委托方考核,不能胜任的人员,委托方有权要求更换,该人员必须于24小时内离场,对造成影响或损失的,处违约金500元/人,更换后的人员 48小时内须进场;如经委托方考核仍不能胜任的,再次处违约金 500元/人,直至委托方满意为止。 9.成交人未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记入监理日志和未按时核定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的,由工程所在地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委托方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市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全市建筑市场重点监管对象。委托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成交人未按要求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按照1000元/次违约金。 10.供应商成交后,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向委托方提供一份完整的项目管理工作手册,内容包括工程全过程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重点及控制要点;未按委托方要求提供的视为违约,按照500元违约金处理。 11.成交人负责组织与工程相关的专家论证会;未按委托方要求组织专家论证会或因成交人原因造成会议延期的,按照500元/次违约金。 12.成交人不得擅自更换人员。如确需更换,应提前20天报告委托方,经同意后方可更换, 且更换后的人员的资格、阅历及经验等不得低于更换前的人员。成交人无故更换人员的,按总监理工程师 500元/人次违约金处理(6个月内未开工的更换总监免于处罚违约金);成交人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阅历及经验等不得低于更换前的总监理工程师,且经业主方面试合格方可办理更换;更换其他专业监理人员(或安全员),按上述程序办理,同时对成交人将予以每人次200元的违约金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13.在工程建设期间,委托方将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专家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如发现已施工完成的工程中,材料、质量未达到质量标准且未被监理人员发现并纠正,视为监理失误,委托方按1000元/次处违约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方的项目负责人对发现的监理渎职现象按1000元/次对监理人进行违约金处理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14.成交人应对由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进度滞后问题采取有效、迅速地处理措施,否则委托方在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由于工程进度问题进行处违约金的同时,将视情况对成交人处以500元违约金。 15.成交人初审通过的工程决算,经委托方审核,每发现一处漏扣,处以500元/处的违约金处理。 16.由于成交人监管不到位,导致项目发生数字化城管案件且引起扣分情况的,处以500元/处的违约金。 17.由于监理人员失职,造成工程管理失控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的,监理公司要承担连带责任。除因此造成的行政处罚外,对一般质量缺陷,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内的,处以500元/次违约金;对较大质量缺陷,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以内的,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对严重质量缺陷,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处以2000元/次违约金,并视情节严重情况,并有权报建工程投标,如出现特别重大质量事故,除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外,发包人对监理人处以每起3000元/次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监理合同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发现的监理渎职现象,委托人有权按500元/次对监理人收取违约金。 监理渎职现象是指: (1)监理人审查承包人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分包单位有关资质时,明知不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却予以确认,或因审核内容不全面、不负责任而导致错误确认。 (2)审查承包人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 补充或变动方案时, 明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却予以签认,或因审核内容不全面或不负责任而导致错误签认。 (3)监理人未要求承包人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或在审核时明知不符合规定却予以签认, 或因审查内容不全面或不负责任而错误签认。 (4)承包人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监理人未要求承包人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 或未组织专题论证即予以签认, 或因审查内容不全面或不负责任而错误签认。 (5)监理人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予以签认。 (6)施工过程中无监理巡视和检查。 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无监理人监理人员旁站。 (7)监理人对承包人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 未进行现场检查即予签认,或虽进行检查但不负责任而错误签认。 (8)监理人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或隐患,未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人整改。 (9)监理人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时未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人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 或对存在的问题未及时要求承包人整改。 (10)违反相关规定指派或委托不具备相应监理资质的人员从事监理工作。 (11)接受承包人宴请、礼物,或者为承包人推荐建筑材料供应商,或者从承包人获得其他好处。 (12)合肥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监理人有过错的。 (13)委托人认为的其他的渎职情形。 18.由于监理人员失职,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投诉的,每次处以500元违约金;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每次处以1000元及以上违约金,并视情节严重情况,有权上报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并申请限制监理单位和总监两年内不得参与肥西县项目工程投标。 19.对于监理人违约造成的损失,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权利所产生的诉讼费、 保全费、律师费、 调查费等费用)。 20.本合同具有独立性,双方承诺妥善处理各自对外关系(含债权债务关系)。监理人保证委托人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不因监理人的原因而被第三方提起诉讼(仲裁),若监理人违约或监理人原因导致委托人被第三方提起诉讼(仲裁), 除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承担委托人为保护或实现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救济所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鉴定费、 保全费、 担保费) 及其他所有损失。以上费用委托人有权在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或待支付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21.工程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处置金额一览表:
(五)附加监理条件 1.项目实行信用信息公开。履约期间,成交人、成交人法定代表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信息、项目履约过程信息等,按照公司信用信息公开和履约评价考核管理要求,按照公开范围,公开企业、个人信用信息。 2.成交人必须在每月3日下午3时前将项目监理月报(含安全专项、农民工工资专项)上报到委托方,在每月12日下午3时前将施工单位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告及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表审核完毕并上报到委托方,否则停付当期监理费。因成交人没按程序办理工程款审查,成交人负连带责任,并停付当期项目监理费。 3.按照规范要求的旁站的部位,委托方或质监站到场15分钟内没有见到对应的监理人员,视同监理没有旁站,除承担该部位质量问题的监理责任外,对成交人每次处违约金 1000 元。 4.成交人必须对工程设计变更、签证、决算审计持严谨、负责的态度。 5.凡由于成交人责任而影响工程造价、工期和工程质量的,造成的工期滞后和经济损失由成交人承担。委托方有权从合同款中扣减并追索损失费用。 6.成交人必须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将严格按照委托方相关文件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成交人的日常工作,若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媒体曝光,成交人要承担相应违约处理。 7.成交人的所有人员在服务期内的人身保险和人身伤害由成交人承担,委托方概不负责。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六)其他要求 1.成交单位必须按照标准化工地管理,按采购人要求随时做好接待组织和配合工作。 2.所有供应商均应严格遵守保密承诺,未经委托方允许,不得将有关本项目的任何情况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用途。 3.供应商成交后须按竞价文件中提出的全部综合管理要求履约,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4.供应商一旦成交,须自行解决本项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问题,费用自理。 5.所有针对监理人员的责任约定均适用项目管理人员,相关违约处置标准均参照执行。 6.合同条款中存在违约处置标准不一的,按照最高标准执行。所有违约金在违约处置通知发出7天内缴纳,若在15日内仍未缴纳时委托方有权在支付应付监理服务费时直接扣除,成交人无条件服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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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
5287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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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5287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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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
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 1.1报价范围: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竞价文件中所述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达到质量要求的投标报价。 1.2报价原则: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确定的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监理及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阶段(含配合审计工作)期间的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环境监理工作对应的工作人员工资、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监理机构的管理费、利润、税金,且包含检测设备、试验检测费、办公室、住宿、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管理所需的设备(包括人员考勤管理所需的软件和硬件设备)等。来皖的外地企业应综合考虑参加本项目投标及履行合同产生的一切费税等全部费用。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和审计的监理工作时间不受监理工期的影响,不因此另行调整监理费用。(1)监理费不因实施范围变化、施工工期的延长、人工费涨跌、物价波动、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变动、国家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任何调价文件而调整。(2)供应商的报价应是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环境监理职责,认真做好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合同、信息管理,尽职完成相关协调工作的报价。 1.3 供应商应充分预计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所有不确定风险,相关费用由供应商纳入投标报价综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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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
竞价-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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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监理费的80%,工程竣工结算经审定后,支付至最终监理费用的97%,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支付最终监理服务费余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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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及竞价材料递交 时间 |
公告期:2026年6月4日始至2026年6月11日上午9:00止。 递交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 竞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1日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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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截止时间 |
(1)时间:2026年06月09日17时30分。 (2)形式: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提交。 (3)供应商请注意: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对竞价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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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意向方资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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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供应商拟委任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竞价。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未提供将导致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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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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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本公告期截止前意向人自行现场踏勘;完成报名的意向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确认了服务范围并认可相关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意向方的最终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提供服务和货物的全部费用,此报价是指完成该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的综合价格,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其综合总价进行变更,请自行考虑本项目报价风险,谨慎报价。 (三)意向方在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的,委托方不承担责任。 (四)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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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交方确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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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线上报价,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1.成交价确定方式:对所有有效报价按照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并进行算术平均得出平均值,对不高于平均值的报价再次进行算术平均得出二次平均值,按照报价和二次平均值偏差绝对值由小到大的顺序推荐1-3名竞得候选人(注:本项目仅推荐1名),绝对值相同的,选择负偏差报价作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成交供应商的报价。 2.如递交符合要求报价材料的供应商家数不足三家的,采购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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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方参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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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主体库及项目登记 |
(1)登录“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youzhicai.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报价”。请未注册的意向方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竞价的,责任自负。 (2)报名单位需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按公告要求上传相应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报名及报价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 (3)参加本次竞价的意向方需熟悉竞价规则及意向方法,并在竞价开始时间前做好准备进入竞价大厅等待竞价开始,若由于意向方遗失密码、操作失误或因意向方计算机设备、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无法竞价或竞价失误,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本项目竞价公告视为最终成交双方合同的一部分。 (5)潜在投标人/竞价人须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 www.youzhicai.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租活动。首次登陆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竞价活动的,责任自负。 (6)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竞价人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竞价文件。本项目的竞价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转让方/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竞价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竞价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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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须递交的竞价材料 |
1. 服务承诺(格式详见附件1) 2. 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2) 3. 报名费缴纳凭证(附银行回单)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3)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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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费及竞价保证金 |
1.报名费 ①缴纳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应当从供应商账户转出,不得通过现金、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缴纳。 ②金额:人民币200元(无论是否成交均不退还) ③缴纳时间:2026年6月4日始至2026年6月11日09:00止,未在上述时间转入指定账户的意向方报价无效。 ④转入的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合肥肥西支行 开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6232594999000547743 2.交易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竞价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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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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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https://www.fxggzy.cn/)。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栋2楼3211室;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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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栋2楼3211室,联系电话:0551-68838796。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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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项目成交后,交易服务费按2400元收取。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79746801939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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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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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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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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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
联系人:靳工,联系电话:13339288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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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唐工,联系电话:0551-68838796(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栋2楼3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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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意向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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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服务承诺
致: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的竞价公告,我方承诺如下:
1.按项目竞价公告规定提供服务的报价见报价表,如确定我方为成交人,我方承诺愿意按项目竞价公告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如不缴纳代理服务费,我公司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2.我方根据项目竞价公告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项目单位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工作,并通过项目单位验收。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项目竞价公告,包括项目竞价公告的澄清或修改(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项目竞价公告,并对项目竞价公告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
4.我方同意从项目竞价公告规定的竞价日期起遵循本项目竞价公告,并在项目竞价公告规定的合同签订前均具有约束力。
5.我方声明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且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同意成交后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或不满足项目要求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方有权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并要求我方承担相关损失。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的报价。
7.其他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事项(如有)
意向方电子签章:
日期:
附件2:报价单
潭南片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项目-BC区道路配套工程监理报价单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 (意向方全称)遵照《潭南片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项目-BC区道路配套工程监理公告》(项目编号:某编号)的条款和条件,愿意以人民币 元(大写: )的价格参与竞价,并承诺于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确认书》。
意向方(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报价要求:
1.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底价,报价精确到元。
2.报价单中最终报价大写与小写应一致。如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3.如表中填写多个报价,竞价无效。
4.请书写工整、清晰、准确。
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意 向 方: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系 (意向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意向方: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意向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竞价材料、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竞价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意向方: (意向方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附件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