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10-08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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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肥西县官亭镇六合路南侧合肥馨芝秀电商产业园内房屋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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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6PHCQ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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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肥西县行知文苑运营教育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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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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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及相关材料递交 时间 |
公告期:2026年10月8日始至2026年10月12日11:30止。 递交地点: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栋2楼开标3228室 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10月12日15:30-16:00,提前、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收。(递交材料格式要求详见“五、意向承租方参与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10月12日16: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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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标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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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 |
所在层数 |
结 构 |
建筑面积(㎡) |
租 期 (年) |
租金底价 (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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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官亭镇六合路南侧合肥馨芝秀电商产业园内房屋 |
1-3 1-8 |
框架 |
47654.87 |
5 |
726.870762 |
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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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账号:6232594999000551182 保证金户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西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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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情况 |
一、标的坐落位置: 肥西县官亭镇六合路南侧合肥馨芝秀产业园内 二、标的资产概述:出租标的为肥西县行知文苑运营教育有限公司及其它授权委托肥西县行知文苑运营教育有限公司统一出租的相关资产,出租标的建筑总面积为47654.87平方米,标的整体出租。其中,有房产证14栋楼,建筑面积为33210.87平方米;C04号楼(三层)、C09号楼(八层)两栋现持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证尚在办理中,两栋楼建筑总面积为14444平方米(两栋建筑无房产证,最终租赁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面积为准。两栋建筑物不动产权证记载面积合计若超过 14444 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租金投标人无需支付;若两栋建筑物不动产权证记载面积合计不足 14444 平方米的,本年度多支付的租金,在下一年度应付租金中予以抵扣。以上园区内所有土地、房产经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函确认,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可用于举办职业院校。根据相关产证,证载信息如下: (1)皖(2023)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101565号,房屋坐落于官亭镇六合路南侧合肥馨芝秀产业园内,房屋幢号为B01,框架结构,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有自规局批文,可作职业院校用房,房屋总层数3,建筑面积2817.77平方米; (2)皖(2023)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101364号,房屋坐落于官亭镇六合路南侧合肥馨芝秀产业园内,房屋幢号为B05,框架结构,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有自规局批文,可作职业院校用房,房屋总层数3,建筑面积2082.64平方米; (3)皖(2023)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101362号,房屋坐落于官亭镇六合路南侧合肥馨芝秀产业园内,房屋幢号为B09,框架结构,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有自规局批文,可作职业院校用房,房屋总层数3,建筑面积2082.64平方米; (4)皖(2023)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101570号,房屋坐落于官亭镇六合路南侧合肥馨芝秀产业园内,房屋幢号为C01,框架结构,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有自规局批文,可作职业院校用房,房屋总层数3,建筑面积2958.58平方米; (5)皖(2023)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101583号,房屋坐落于官亭镇六合路南侧合肥馨芝秀产业园内,房屋幢号为C02,框架结构,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有自规局批文,可作职业院校用房,房屋总层数3,建筑面积2958.58平方米; (6)皖(2023)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101578号,房屋坐落于官亭镇六合路南侧合肥馨芝秀产业园内,房屋幢号为C03,框架结构,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有自规局批文,可作职业院校用房,房屋总层数3,建筑面积2958.58平方米; (7)皖(2023)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097765号,房屋坐落于官亭镇六合路南侧合肥馨芝秀产业园内,房屋幢号为B11,框架结构,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有自规局批文,可作职业院校用房,房屋总层数3,建筑面积2082.64平方米; (8)皖(2023)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097768号,房屋坐落于官亭镇六合路南侧合肥馨芝秀产业园内,房屋幢号为B12,框架结构,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有自规局批文,可作职业院校用房,房屋总层数3,建筑面积2082.64平方米; (9)皖(2023)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097772号,房屋坐落于官亭镇六合路南侧合肥馨芝秀产业园内,房屋幢号为B13,框架结构,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有自规局批文,可作职业院校用房,房屋总层数3,建筑面积2082.64平方米; (10)皖(2025)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016337号,房屋坐落于官亭镇六合路南侧合肥馨芝秀产业园内,房屋幢号为B02,框架结构,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有自规局批文,可作职业院校用房,房屋总层数3,建筑面积2773.6平方米; (11)皖(2025)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016338号,房屋坐落于官亭镇六合路南侧合肥馨芝秀产业园内,房屋幢号为B03,框架结构,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有自规局批文,可作职业院校用房,房屋总层数3,建筑面积2082.64平方米; (12)皖(2019)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017436号,房屋坐落于官亭镇六合路南侧合肥馨芝秀产业园内,房屋幢号为B04,框架结构,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有自规局批文,可作职业院校用房,房屋总层数3,建筑面积2082.64平方米; (13)皖(2017)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025230号,房屋坐落于官亭镇六合路南侧合肥馨芝秀产业园内,房屋幢号为B07,框架结构,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有自规局批文,可作职业院校用房,房屋总层数3,建筑面积2082.64平方米; (14)皖(2025)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102877号,房屋坐落于官亭镇六合路南侧合肥馨芝秀产业园内,房屋幢号为B08,框架结构,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有自规局批文,可作职业院校用房,房屋总层数3,建筑面积2082.64平方米; (15)因园区在规划时约定并承诺,园区里所有企业只负责建造办公、厂房、宿舍等,园区水电地下管网、绿化等配套附属设施统一由合肥道仁洗涤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建造,由道仁公司负责运营,并提供相关维保服务,故合肥道仁洗涤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也属于出租产权单位。 三、肥西县行知文苑运营教育有限公司为唯一指定合同签约方,承租方承租后,将标的租金根据租金确认书的约定租金转入园区各资产产权单位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转入肥西县行知文苑运营教育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详见租赁合同),后期履约保证金用于抵扣肥西县行知文苑运营教育有限公司房产租金(详见租赁合同)、本出租标的权利人为肥西县行知文苑运营教育有限公司及其它授权委托出租产权单位。 四、标的出租期限为5年,其中(B01、B05、B09、C01、C02、C03)6栋精装修,设施设备齐全的房产,免租金装修期4个月,(B11、B12、B13、B02、B03、B04、B07、B08、C04、C09)10栋建筑均为毛坯房,免租金装修期10个月。具体租金支付各资产产权单位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承租方在申请承租登记前须根据标的情况自行踏勘现场,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出租标的清单所列全部资产,若不予使用,不得自行随意处置,须与出租方对接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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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
1.租赁房屋的用途为 教育(职业院校办学 ) ; 2.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住房租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出租标的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物品及经营娱乐产业(不限于ktv、电玩等);不准用于产生噪音、粉尘、污水排放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经营项目;不准用于从事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所不允许的相关经营行业项目。承租方应充分了解所租房屋性质、用途及相关法律、政策法规,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出租标的用于符合现有房产证、土地证的用途以及规划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出租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出租方可与承租方协商解决,并和承租方一起找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3.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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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本次租金底价为7268707.62元/年,租金每12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本次出租标的租金无递增。 1、本次出租标的履约保证金确定为 150万元 (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和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支付至肥西县行知文苑运营教育有限公司账户,首期第一年租金全额支付至出租方各产权单位账户后合同生效。合同终止,且承租人无违约情形的,履约保证金直接抵扣肥西县行知文苑运营教育有限公司最后一年应付租金。若履约保证金金额高于最后一年租金,差额部分由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人;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覆盖最后一年租金,不足部分由承租人另行补足。 2、出租标中(B01、B05、B09、C01、C02、C03)6栋精装修,设施设备齐全的房产,免租金装修期4个月(租期外),其余(B11、B12、B13、B02、B03、B04、B07、B08、C04、C09)10栋建筑均为毛坯房,免租金装修期10个月(租期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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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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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 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来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共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 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共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 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共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 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24个月。 2.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联合体报名及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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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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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出租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为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出租标的的现状、范围、面积及权属情况,并认可承租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出租标的按现状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出租标的内原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改造、维保、更换等工作、责任和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标的中校区的门卫室、运动场、空调、床铺、课桌椅、教学、办公设施设备、食堂资产设备、防盗门、配电房、监控设备等其它固定资产(详见附件肥西行知文苑运营教育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清单),设备状态完好、均可正常使用。承租方可与出租方商议处置,不得自行处置。出租方待报废资产,未报废处置前,由承租方负责使用保管,发生遗失由承租方按损失物净值赔偿损失。 (三)承租方运营期间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由承租方妥善处置,出租方有责任帮助承租方一起解决,严防矛盾激化;若因矛盾激化引发各类后果,责任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共同承担。 (四)出租标的范围内房屋公共部位绿化、变压器增容、未合围部分的围墙及附属配套的到各栋楼宇的水电主管道改造、维护由出租方负责解决,承租方运营期间产生水电气(燃气由承租方根据需要自费开通)、其它基本维修等产生的运营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未能及时解决而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须落实安全维稳工作,保障出租标的有序运营,出租方仅对承租方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五)出租方可以协助承租方依法办理全部经营所需证照、前期未完成楼栋的二消、安全、抗震检测,但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支付,经营期间若因承租方违法违规经营被主管部门处罚、责令停业整顿,所有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出租标的内供水、供电、排水、弱电等管线设施(建筑主体预埋主管道除外)的日常管护、检修、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违规使用管线、未能及时检修引发漏水、触电、财产损毁、第三方索赔,全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燃气、污水排放等进行开通或改造,必须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出租方将予以协助,相关费用和申请、审批、报备、施工等工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七)租赁期内,承租方在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装潢、改造、增设构筑物时,须提前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依法完成相关审批,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终止时承租方须按约定交还,因违规改造形成违建被行政查处、造成建筑损坏的,一切责任与赔偿由承租方承担。 (八)承租方须承担租赁期内所产生的全部运营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弱电通信使用费、垃圾清运费等。前述费用自承租方实际进场使用之日起计算,承租方应按照收费单位规定期限按时足额缴清。 (九)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如需将出租标的分租给第三方,须将分租方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件)、拟分租合同等相关材料报至出租方备案,如出租方收到文件起五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承租方可进行分租。承租方进行分租时分租的合同承租期限不得超过出租标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届满日期;否则出租方有权通知要求承租方终止分租,通知承租方之日起7日内仍未终止分租,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主张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如若出现任何问题,承租方与分租方承担连带责任。 (十)承租方在装修改造后,须符合消防等相关安全生产规定,不符合的须无条件进行整改。承租方须按照消防等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安防设施设备,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做好标的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防火、防盗等工作,必须通过消防验收,所涉及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一)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后仍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或人身损失的,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标的,责令承租方限期清场搬离,如造成出租方损失或法律纠纷,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出租方不予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此类情形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改造或新增的附着物、设施设备等在《房屋租赁合同》终止、解除或归于无效时,非破坏性可移动的、不影响出租标的正常使用的设施承租方可带走,其余部分可与出租方协商解决。 (十三)在《房屋租赁合同》终止、解除或归于无效时,承租方应在移交出租标的前自行清理使用人,确保出租标的移交时权利义务清晰,不存在第三方对该出租标的主张权利,出租标的内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电梯、消防等基础设施设备均可正常使用,确保返还的出租标的,出租方可以即时投入使用或转租他人,如出租标的返还后因未能清退租客或无法满足即时投入使用、转租而导致出租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相关损失和责任。 (十四)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租金不得由他方代交。 (十五)出租标的挂牌价、成交价均为含税价,项目成交后,出租方各产权单位收到租金后按国家相应规定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 (十六)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十七)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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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租方确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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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现场一次性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如产生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则按意向承租方报价与出租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承租方。 如产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出现最高报价相同情况的处理: 如最高报价相同的意向承租方,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其前后次序。(抽签办法:抽签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最高报价人按照意向承租方签到表序号顺序进行抽签,确定抽签顺序号;第二轮按照抽签顺序号顺序进行抽签,确定最高报价排名顺序,排名顺序第一的最高报价人确定为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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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承租方参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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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须递交的报价单及相关材料 |
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需提供: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按附件3规定格式提交,内容填写完整)、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承诺函(须按附件4规定格式提交,内容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盖章) 4.报价单(须按附件2规定格式提交,内容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盖章) 5.现场踏勘表(须按附件5规定格式提交,内容填写完整且双方均盖章签字) 注: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符要求的,报价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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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及相关材料的签署、封装与送达 |
一、签署 报价单须由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二、封装 意向承租方须将报价单及相关材料装在一个密封包中,包装上须标注“肥西县官亭镇六合路南侧合肥馨芝秀电商产业园内房屋租赁项目”字样,同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需自行准备档案袋),并清楚标明意向承租方的名称(加盖公章)及联系方式(须按附件1规定格式填写),否则不予接受。 三、送达 意向承租方须于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将报价单在未开封的状态下及相关材料送达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栋2楼3228开标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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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交易保证金的支付及处置 (1)意向承租方须于本公告期截止前向我公司指定账户汇入交易保证金。(收款单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西支行;账号:6232594999000551182)。 (2)意向承租方在登记时须确认保证金已经到账,否则将影响登记,(为了确保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登记前到账,请各意向承租方至少提前一天办理相关手续)。 (3)意向承租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必须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账号。不得通过现金、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4)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名称与意向承租方名称必须一致。 (5)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至指定账户的意向承租方,报价单将不予接收。 (6)本公司将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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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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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即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栋2楼3215室;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方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企业承诺函、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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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处置 |
1.按公告要求确定承租方后,在合同签订并报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委托方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6)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确认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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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栋2楼3217室,联系电话:0551-68825087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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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收取 |
交易服务费收取定额标准为60000元,单项向成交人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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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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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出租公告的意向承租方,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www.fxggzy.cn/),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方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方应主动上网查询。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意向承租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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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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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
联系人:蔡女士,联系电话:13966733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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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洪工,联系电话: 0551-68825087(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栋2楼32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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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意向承租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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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位置(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标的外观照片,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附件1:封面
肥西县官亭镇六合路南侧合肥馨芝秀电商产业园内房屋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2026PHCQ436)
意向承租方名称(盖章):
联系方式:
附件2:
肥西县官亭镇六合路南侧合肥馨芝秀电商产业园内房屋租赁项目报价单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遵照《肥西县官亭镇六合路南侧合肥馨芝秀电商产业园内房屋租赁项目公告》(项目编号:2026PHCQ436)的条款和条件,愿意以人民币 元/年(大写: 元/年)的价格承租肥西县官亭镇六合路南侧合肥馨芝秀电商产业园内房屋,并承诺于成交公告发布即日起3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确认书》。
意向承租方(法人或其他组织盖章):
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报价要求:
1、最终报价不得低于出租底价,报价精确到元;
2、如表中填写多个报价,报价无效;
3、报价单中最终报价大写与小写应一致,如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4、报价单书写工整、清晰、准确、完整;
5、请将此报价单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后按公告要求密封包装;
6、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加盖公章;
7、授权代表需由意向承租方授权并签字;
8、报价单中未填写价格、意向承租方未盖章、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未签章、授权代表未签字的、日期未填写均视同报价无效。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本公司员工 (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肥西县官亭镇六合路南侧合肥馨芝秀电商产业园内房屋租赁项目(项目编号:2026PHCQ436)以本单位名义办理承租方登记、竞价、标的租赁合同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承租方(法人或其他组织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附件4:
承 诺 函
致: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对《肥西县官亭镇六合路南侧合肥馨芝秀电商产业园内房屋租赁项目公告》(项目编号:2026PHCQ436)(以下简称“公告”)中所有内容表示完全认同,遵照公告及竞价文件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并承诺,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公告及附件,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完全同意公告及附件制定的交易规则。
2、我方确认并承诺,完全接受公告及所附合同的全部条款,若我方成交后有以下行为,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报委托方处理,经批准后取消我方承租资格并不退还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限制我方在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竞标并将成交标的收回另行处理: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确认书》的;
(6)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服务费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3、我方确认并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书面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意向承租方(法人或其他组织盖章):
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5:
现场勘察表
项目名称:肥西县官亭镇六合路南侧合肥馨芝秀电商产业园内房屋租赁
项目编号:2026PHCQ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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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
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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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已按照公告要求,指派专人配合意向承租方完成现场勘查工作,对意向承租方的现场勘查工作给予了全面的支持和配合。 |
我方已对出租标的进行了现场勘查,同时已做好勘查记录工作。我方在此郑重承诺:对标的范围、用途、现状及出租方要求已充分了解并予以确认,并已详细阅读完全知悉并认可肥西县官亭镇六合路南侧合肥馨芝秀电商产业园内房屋租赁项目公告及附件内容,无任何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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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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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现场勘查确认单一式二份,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盖章): 意向承租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2026年 月 日
附件6: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房屋出租方(甲方): 肥西县行知文苑运营教育有限公司
房屋承租方(乙方):
租 赁 项 目 名 称: 肥西县官亭镇六合路南侧合肥馨芝秀电商产业内房屋租赁
租 赁 项 目 编 号:
合 同 签 订 地 点:
合 同 签 订 时 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
房屋座落于 肥西县官亭镇六合路南侧合肥馨芝秀产业园内
楼栋 数 16 (B01、B02、B03、B04、B05、B07、B08、B09、B11、B12、B13、C01、C02、C03、C04、C09)
建筑面积47654.87m² 租赁用途 教育(职业院校办学 )
上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用途为工业用地,甲方已取得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支持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举办职业院校的回函。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若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期限
1、B01、B05、BO9、C01、C02、C03六栋楼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计 年整。免租金装修期4个月:( 年月 至 年 月 ),原租赁合同租期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租赁期限顺延 6 个月,顺延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顺延期间租金按半年计收,租金标准沿用原合同约定价格,由承租方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足额支付给出租方。
2、B02、B03、B04、B07、B08、B11、B12、B13、C04、C09十栋楼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计 年整。免租金装修期10个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00元(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乙方应在接收房屋之前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肥西县行知文苑运营教育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合同终止,且承租人无违约情形的,履约保证金直接抵扣肥西县行知文苑运营教育有限公司房产最后一年应付租金。若履约保证金金额高于最后一年租金,差额部分由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人;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覆盖最后一年租金,不足部分由承租人另行补足。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及造成的损失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房屋租金、交纳时间
(一)租金为人民币: (¥ 元)。递增情况: 无 。
(二)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乙方将第一年租金按约定金额(详见附件1:《租金明细表》)缴至甲方及其它授权委托产权单位指定的账号:
各产权单位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产权单位1::
户名:肥西县行知文苑运营教育有限公司
开户行:
账号:
产权单位2:
户名:合肥舜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
账号:
产权单位3:
户名:安徽七十迈商贸有限公司
开户行:
账号:
产权单位4:
户名:淮北市飞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
账号:
产权单位5:
户名:合肥宏亮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账号:
产权单位6:
户名:合肥市春祥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开户行:
账号:
产权单位7:
户名:合肥西良建材有限公司
开户行:
账号:
产权单位8:
户名:合肥道仁洗涤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园区附属设施及维保服务)
开户行:
账号:
(三)租金支付:先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房屋交付
1、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未及时付清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租赁房屋的,租赁期限终止日期按甲方逾期交房的实际天数予以同等顺延,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总时长不变;租金起算日、免租期(如有)相应同步顺延。若甲方逾期交房超过3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招租时另有约定的除外),附件2《租赁房屋固定资产现场交接清单》、附件3《房产整体出租明细表》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六条:房屋收回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 日内无条件将房屋归还甲方。
2、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租赁期内乙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经双方协商解决。
3、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4、甲乙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附件2《租赁房屋固定资产现场交接清单》上签字,甲方收回房屋。
5、甲乙双方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全部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期间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则产生的违约金将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七条:装修改造
1、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甲方与相临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乙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及各产权单位按期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普通增值税租赁发票。
2、甲方及各产权单位应为乙方提供办理经营证照所需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3、甲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变更租赁房屋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如因此原因影响乙方不能正常运行,需赔偿乙方的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装潢、设备设施等一切费用。
5、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含对墙体屋面管道破损渗漏等维修)、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4、乙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或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上级部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6、乙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其他业主以及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甲方的权益。
7、租赁期内如甲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
8、合同到期前,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问询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本租赁合同可续租,双方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国有(集体)资产租赁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通过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行签订场内续约协议。
9、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房屋。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二)因甲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对乙方装修部分在进行专项评估后进行补偿。
(三)因乙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赁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乙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甲方对于乙方承租期间的装修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房屋所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因城市统一规划、开发、拆迁、改造需要而终止协议的。
5、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乙方限期清场搬离,此类情形甲方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乙方承租期间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不需进行任何补偿:
1、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人的,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_____日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每延迟一天应按 元/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金(或按延迟的时间对租赁期限做相等的顺延)。
2、租赁期内,甲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元),如解除租赁时乙方租期未满一年,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在扣除按乙方实际承租时间应支付的租金后,甲方应将乙方预交租金的余额部分退还乙方。
3、如因该房屋的产权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甲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乙方还须对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复原。
2、租赁期内,乙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元),如解除租赁时乙方租期未满一年,则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3、租赁期内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 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4、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清场并返还甲方房屋的,除须按最后一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租金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 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5、乙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将另外向乙方追讨。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1、如因乙方拖欠房屋租金或其他违约行为致甲方采取发律师函、上门催收、诉讼或仲裁等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律师费、特快专递费、诉讼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2、承租期间如发生乙方私自将该房屋分租或转租的情况,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行为,在此情形下甲方有权解除双方之间的房屋租赁关系,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所有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如乙方不能及时将分租(转租)户清场并按时交还甲方房屋,所造成的甲方租金收益损失及相关违约赔偿由甲方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甲方向乙方依法追偿;对于造成实际经营户经营及装修装潢投入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对此甲方没有义务承担任何形式的补偿。
3、租金递增约定: 无 。
4、其它约定:
第十四条:乙方接收房屋后,该处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为明确并加强本房屋租赁期内的安全及消防管理工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必须签订《房屋租赁消防安全责任书》。租期内如果发生因乙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乙方重大违约行为,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的未尽事宜,以及后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的补充约定或内容变更均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并报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合同签订地点: 。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