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12-16 阅读次数: 】
项目编号:2025PHBN527
提问:针对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2中“奖项”表述,由于近年来相关主管单位组织的“菜品评比”类活动几乎没有。希望将该项评分细则修改为:供应商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回复:本项修改如下:
供应商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餐饮业荣誉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响应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其余磋商文件内容不变。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业主单位:合肥育才印刷厂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师范学校内
联系人:程主任
电话:0551-68898193
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祖工
电话:0551-68825007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