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3-25 阅读次数: 】
提问1:招标文件“评分标准”P33页、34页中“投标人诚信”具有有效的AAA级信用等级认证证书,得1分,满分1分。请问若提供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认证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1:予以认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问2:招标文件“评分标准”p35页“人员配置”中四、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厨师长、专职食品安全员),提供人员数不得超过5人。(如小灶厨师、食品检验员、营养师,满分12分)2.食堂食品检验员具有食品检验员证书的,得3分。若提供的证书为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或食品检验工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2:予以认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问3:招标文件“评分标准”p35页“人员配置”中2.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食品检验员、公共营养师或营养配餐师须提供投标文件中证书扫描件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网址:http://zscx.osta.org.cn/)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目前市面上常年的食品检验员证有以下四种:中国计量测试学会发的食品检验员证书、中国轻工业联合会颁发的农产品食品检验员、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营养指导工作委员会颁发的食品检验员及人社局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建议修改为:食品检验工证书、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下列查询方式均可:
①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www://zscx.osta.org.cn)中的查询截图。
②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需提供该协会或学会官网的证书查询截图),“ 国内依法登记注册 ”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 ”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 ”、 “ 山寨社团 ”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 ”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 ”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回复3:予以认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问4:招标文件“评分标准”P36页中“企业荣誉”2.上述第1项外,自 2021 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或其所服务项目)获得过绿色餐饮企业五叶级或“追溯餐厅A级”证书的,得3分;获得过绿色餐饮企业四叶级或“追溯餐厅B级”证书的,得2分;获得过绿色餐饮企业三叶级或“追溯餐厅C级”证书的,得1分。本项以最高等级证书赋分,不累加,满分3分。我公司所服务的项目于2021年7月至2024年6月在此期间获得绿色餐饮企业荣誉证书和“追溯餐厅”证书,但此两项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至2024年6月),有效期现已过期,请问此两项荣誉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4:证书获奖时间需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自 2021 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的企业荣誉获奖证书予以认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问5:招标文件“评分标准”P33页中“供应商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餐就餐人数不少于1000人的学校或学生午餐配送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业绩的(含在管/已履约完毕),且业主方评价为满意或优秀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10分。2.上述第1项中,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业绩中,单个业绩连续经营年限达到2年的得1分,连续经营年限超过2年以上(不含2年)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3.上述第1项中,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业绩中,获得食品药品监督局或卫生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量化评分为A级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满分2分。请问提供的业绩合同的签订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之前但合同经营期与2021年及之后有交叉的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5:不予认可,供应商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提问6:招标文件“评分标准”P35页中“供应商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餐就餐人数不少于1000人的学校或学生午餐配送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业绩的(含在管/已履约完毕),且业主方评价为满意或优秀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10分。建议将时间起点放宽至2020年1月1日,能够纳入更多优质且连续运营的成熟业绩,更真实反映投标人长期稳定的服务能力。建议修改为:“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餐就餐人数不少于1000人的学校或学生午餐配送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业绩的(含在管/已履约完毕),且业主方评价为满意或优秀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10分。”
回复6: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7:招标文件“评分标准”P35页中“人员配置”二、拟派厨师长1人(大灶厨师,满分6分)1.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中式烹调师或中式面点师证书,得3分;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式烹调师或中式面点师证书,得2分;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中式烹调师或中式面点师证书,得1分。本项以最高等级证书赋分,不累加,满分3分。2.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的公共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证书的,得3分。建议将第2条公共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相关评分要求,从厨师长岗位评分中移出,单独设立营养健康管理岗位评分项,不再与厨师长岗位合并赋分。建议修改为:“二、拟派厨师长1人(大灶厨师,满分3分)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中式烹调师或中式面点师证书,得3分;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式烹调师或中式面点师证书,得2分;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中式烹调师或中式面点师证书,得1分。本项以最高等级证书赋分,不累加,满分3分。三、拟派营养健康岗1人(满分3分)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的公共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证书的,得3分。”
回复7: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8:招标文件“评分标准”P33页中“供应商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餐就餐人数不少于1000人的学校或学生午餐配送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业绩的(含在管/已履约完毕),且业主方评价为满意或优秀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10分。2.上述第1项中,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业绩中,单个业绩连续经营年限达到2年的得1分,连续经营年限超过2年以上(不含2年)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3.上述第1项中,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业绩中,获得食品药品监督局或卫生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量化评分为A级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满分2分。建议修改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餐就餐人数不少于1000人的学校或学生午餐配送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业绩的(含在管/已履约完毕),且业主方评价为满意或优秀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10分。2.上述第1项中,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业绩中,单个业绩连续经营年限达到2年的得1分,连续经营年限超过2年以上(不含2年)的得4分,本项满分4分。
回复8: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9:招标文件“评分标准”P35页中“人员配置”2.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食品检验员、公共营养师或营养配餐师须提供投标文件中证书扫描件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网址:http://zscx.osta.org.cn/)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上述职业资格证书目前已由原职业资格认定转变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建议“国家职业资格”对应修改为“职业技能资格”。
回复9:予以认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肥西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
地址:合肥市肥西县金寨南路与照山路交口
联系人:郑斌
电话:13865983904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联系人:汤颀
电话:0551-68825007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