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7-17 阅读次数: 】
(项目编号:2026PHBQ371)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或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本项目比选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增加以下内容。
|
23 |
社保证明材料 |
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比选小组确认。 (4)参与比选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比选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
备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业主单位:肥西县三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厚伦
电话:13956077893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联系人:汤工
电话:0551-68825007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