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9-15 阅读次数: 】
(项目编号:2026PHGX464)
提问:招标文件中“合同金额不低于 35 万元的装饰装修类施工业绩”,是总包业绩还是专业分包业绩,具体需要哪些资料证明。
回复:①总包业绩和专业分包业绩均予以认可。
②询比文件中要求“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万元的装饰装修类施工业绩。 ”需提供以下评审材料:(1)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评审材料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施工内容、合同金额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2)如为总包业绩,总包业绩合同中如无法体现装饰装修类施工业绩合同金额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3)如为专业分包业绩,还需提供分包协议。
备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业主单位:肥西县官亭镇人民政府
地址:肥西县长江西路与X050交叉路口往西北约50米
联系人:叶工
电话:15375234334
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联系人:汤工
电话:0551-68825007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