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7-07 阅读次数: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肥西县花岗镇2026年度农村户厕改造工程监理及2026年度花岗镇9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2026PHBN320
采购方式: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6月29日
磋商日期:2026年07月07日
肥西县花岗镇2026年度农村户厕改造工程监理及2026年度花岗镇9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建设项目监理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安之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盛万食品产业园17幢3层301室
报价:费率 0.38 %
服务期限:具体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约120天
备注说明:详见成交候选人信息及评审情况一览表
第二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业主单位: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肥西县金寨南路与四合路交叉路口往西北约150米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8225902909
代理机构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68825087
公示期:2026年07月08日至2026年07月10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51-68825087。
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花岗镇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联系电话:0551-6840669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07月08日